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七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林佐修,陈鳌撰。林佐,顺天大兴(今北京市大兴县)人,原籍江苏华亭(今上海松江西),官大冶同知。陈鳌,字冠洲,本县人,拔贡。林佐三任大冶,光绪八年(1882)奉修通志檄,观阅旧志
明蒋鸣玉(生卒年不详)撰。鸣玉字楚珍,号中完,金坛(今江苏金坛)人。崇祯十年进士,官台州府推官。他于四书五经皆有讲义,解四书者名《舌存》,解五经者名《圭约》,取如土圭测日影,至约而赅之意。初每经皆分总
二十卷。明李文凤撰。李文凤字廷仪,宜山(今广西省宜山县)人,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云南按察使司佥事。《越峤书》主要记述了洪武至嘉靖年间安南(公属越南)事迹。朱彝尊《曝书亭集》有《越峤书》跋,
二卷。明瞿暹编。瞿暹生平履迹均待考。瞿暹旧藏仇远手书七言律诗三十八首,有元末明初诸人题跋。其邑人翰林修撰王希范曾以“兴观”二字题卷端,故名之曰《兴观集》。宣德三年(1428)瞿暹又乞其伯父长史瞿佑书所
一卷。旧题明戚继光撰。书无序跋,未知著作年月。内容有“行军条教,”计十三条。“对垒号令”,计八条。“对垒教条”,一条。“守城军法”,八条。“舟师号令”,四条。“发船号令”一条。“行泊号令”,三条。“夜
二十卷。元刘瑾(生卒年不详)撰。刘瑾字公瑾,安福(今属江西吉安)人。博通经史,隐居不仕,除《诗传通释》外,有《律吕成书》行世。《诗传通释》以朱熹《诗集传》为蓝本,搜集前人之说对其进行再阐释,若有所感,
二卷。宋陈象古(生卒年不详)撰。陈象古曾官任承议郎,传说他儒道兼通。撰有《道德真经解》。宋人研究《道德经》者,有的主张道德分别,有的主张道德混一。陈象古认为道包于德,德和于道,没有分别,主张道德一体。
一卷。《学言》三卷。明刘宗周(1578——1645)撰。刘宗周字起东,号念台,因讲学于蕺山,学者称蕺山先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中进士,历任礼部主事、光禄寺丞、太仆少卿、工部
三卷。南宋戴溪(?-约1215)撰。戴溪字肖望,人称岷隐先生,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淳熙五年(1178)“别头省试”第一,官至兵部侍郎。曾奉太子赵询之命类编《易》、《诗》、《书》、《春秋》、《论语
四卷。清张沐撰。张沐字仲诚,河南上蔡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至资县知县。张沐对于四书五经都有疏略。其解《周易》,自称本于孔子十翼之义。所注多取于旧文,并融合了自己的意见,不再标出古人名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