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卷,作者不详,但在此书前面,有明人吴宽写的序言,在序言中,他称书中对名贤的论述,都出自唐宋人之手,而且散见于这些人的文集中,由于这些评述过于零散,不便于查阅,所以他对其整理编纂,辑成此编,以便观览
四卷。清张榕端(约1691年前后在世)撰。生平详见《河上草》(辞目)。本集是张榕端在内阁学士任上所刊刻的,辑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至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之间所创作的诗歌,集前有任邱庞垲所作
一卷。清吴兰畹撰。吴兰畹,字宛之,江苏常熟人,员外郎吴廷钤之孙女,浙江巡抚宜兴任道熔之继妻。清代诗人。《闺秀诗话》谓其“幼承重闱之训,习诵汉魏人诗,并习分隶,画则临仿南田。时值咸丰兵乱,于归后,思亲忧
十三卷。明周廷用(约1526年前后在世)撰。周廷用,字子贤。明代诗文作家。华容(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除宜黄知县,征授御史。出为福建佥事,进参议,历四川副使、江西按察使。
一卷。清俞樾撰。作者认为《易》有互体乃先秦古法。《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侯之筮云:“风为天于土上,山也”。其注为“自二至四有艮象,艮为山”。可知在孔子之前已有互体之说。此书从周易三十卦中取三十八爻论证互
二卷。《词集》一卷。清郑兰孙撰。郑兰孙,生卒年不详,字娱清,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仁和(今杭州)徐鸿谟之妻。清代词人。善诗词。著有《莲因室词集》一卷,《都梁香阁诗词集》。《莲因室诗集》有光绪元年(18
五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吕林锺等修,赵凤诏等纂。即光绪《舒城县志》。
三卷,清郑俊修,宋绍启纂。郑俊,山西高平县人,进士,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知县。宋绍启,广东海康人,曾任保昌训导。海康县旧无志,郑俊于康熙二十五年冬,二十六年(1687)春,数奉抚宪暨府公檄文移取
十卷。明林昺(生卒年不详)撰。林昺号方塘,鄞县(今属浙江)人。隆庆中诸生。此书为作者八十四岁时所著,原本四十二卷。其从孙林祖述删为十卷,原书十六门仍其旧。书中皆援引旧文,断以正理。《四库全书总目》评此
见《新修本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