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胡炜编。胡炜,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邹县知县。《邹县乡士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记载各事,均极简略。然阅者亦能从中得其大概。书中以氏族、人类、宗教等目内容,为昔日方志所无,尤为珍贵。
四卷。《巢经巢遗诗》一卷。清郑珍(1806-1864)撰。郑珍字子尹,号柴翁,又号巢经巢主人、子午山孩,晚号小礼堂主人、五尺道人,别署且同亭长。贵州遵义人。道光十七年(1837)举人。此后三应会试皆不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
二卷。明叶秉敬(详见《字孪》条)撰。此书是随笔札记。原书分三卷,后经乌程人闵元衢为之重编,并为上、下二卷,分十一类,但仍将原来次序载于卷首,以存其本貌。内容多议论之语,但于考证却略显舛疏。如其谓三代皆
十卷。晋郭璞注、宋邢昺疏。郭璞(276-324)字景纯,河东闻喜(今山东闻喜县)人。东晋文学家、训诂学家。惠怀之际避难江南,元帝时官尚书郎,后王敦任为记室参军,为敦所杀,敦祸平,追赠弘农太守。《晋书·
①十二卷,张元惠修,黄如谷纂。张元惠,北平人,曾任道州知州。黄如谷,邑人,举人,曾任安福县训导。《道州志》嘉庆二十五年(1820)刻本,共十二卷。首序、例、图考。正文分为十二志,其一方域志。为目六,曰
一卷。宋姜夔(生平详见《白石词集》辞目)撰。是集为毛晋《唐宋六十名家词》中所刻,凡三十四阕,较康熙五十三年(1714)陈撰刊本少二十四阕。毛晋据《花庵词选》中所辑录,仅增〔湘月〕一阕,〔点绛唇〕一阕。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排印本旧题信天翁撰。信天翁真实姓名未详。《顺治丁酉北闱大狱纪略》记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乡试科场舞弊大狱。清初科场仍沿明季积习,贿赂关节,恬不为怪。是年乡试,考生两千余人,中
一卷。清盛沅撰。盛沅,官至户部侍郎。此书为其候补之时所成。光绪刻本。共一卷,取《宋史河渠志》、《明神宗实录》、《治河方略》、《河渠纪闻》诸书之论黄河浚治事务者,摘而录之。于沿流筑防、费用多寡及行河淘沙
见《亢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