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遵生八笺》。
见《悟真篇注疏》附。
八卷。清曹鹏翊,徐廷芳修,朱超玖、徐润纂。曹鹏翊,河南巩县人,举人,乾隆十八年(1753)任知县。乾隆间,适逢奉修直省通志,檄行郡县,知县曹鹏翊开馆纂修,聘徐廷芳、朱超玖参纂,历数月告竣付梓,时乾隆二
六卷首一卷,清江亦显修,何子芳、黄相尧等纂。江亦显,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曾任兴文县知县。何子芳,资州人,教谕。黄相尧,邑人,举人。兴文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宗让。清初设建武厅,故府志建
一名《尚论篇》一卷。明王达(详见《笔畴》条)撰。此书取古人可为师法者共五十二事,采用前列旧文,后系以评论的体例,汇成一编,共一卷。但内容较为肤浅,无甚意义,较其撰《笔畴》为之下矣。有明刊本。
十三卷。明林炫(生卒年不详)撰。林炫,字贞孚,闽县(今福建省闽侯县)人。明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通政司参议。此书乃其随笔札记,共十三卷,多谈典籍艺文,也颇及杂事,评史者也不少。但其中往往只引用
二十卷。宋寇宗奭(生卒年不详)撰。寇宗奭,曾为澧州县吏等官,余事未详。此书成于政和六年(1116)。卷一至卷三为序例,卷四至卷二十载各种药物。作者据自己临证经验,提出医家诊断必须准确,严防误人性命。书
六卷。明张廷玉撰。张廷玉字汝光。号石初。延安(今陕西延安)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此书为其所作琴谱。琴共四式,曲共百篇。有本调、正调、别调、指法、调法、研注等门。又有别谱鼓瑟之
四卷。清叶德辉(1864-1927)撰。《隋志》曾载顾姮《钱谱》。《唐志》亦载封演以下诸家钱录,但均已散佚无存。流传至今者,只有宋洪迈《泉志》一书。洪氏于“异布品”,多只称上古而已,考据不详。而“神品
四卷。《附录》一卷。宋陈长方(1108-1148)撰。陈长方,字齐之,号唯室先生,福州侯官(今福建福州)人。绍兴八年(1138)进士。曾官江阴县学教授。长方父陈侁,与游酢、杨时、郑浩、陈侁等交游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