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卷,图一卷。清郑继修、王仲焘修,邢澍田纂。郑继修字子敬,河北广宗县人,出身禀贡,光绪三年(1877)任定襄知县。六年(1880)去职。王仲焘,古莱县人,光绪六年任定襄知县。邢澍田,邑人,诰授奉政大
十二卷。明无名氏撰。此书原为曾冕士家抄本,不著撰人。清道光间伍崇曜氏据书中有“国初两淮郡县多为张士诚所据,高皇帝欲取之”云云,遂定撰者“殆胜国人矣”(《草庐经略·跋》)。考定其明人作,诚为有据。书名曰
上下两卷,附一卷。清戴煦撰。煦字鄂士,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其精于算学,善于画,尤勤于律吕。曾辨正七律之说,谓凡神与人以数合,以声昭,然后相应,故以七同神人之数而以律和神人之声。七律七同实涉附会。其与
三卷,附遗论九事一卷。刘牧(1011~1064)撰。刘牧,字先之,号长民,世称长民先生。北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官至太常博士。其学源于陈抟、种放,受《易》于范谔昌,与邵雍先天之学异派同源。为北宋
十一卷。清靳辅撰。靳辅(1633-1692),字紫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中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初历内阁学士、安徽巡抚。康熙十六年(1677),选授河道总督,主持治黄河工程。在任十余年,河患大减
一卷。马其昶(详见《大学谊诂》)撰。是书以《朱子章句》为主,兼采郑康成、孔沖远之说,间下己见。每段后有总解,融贯一节之意。大抵对三家之说,各取所长,不墨守成规,期达经旨。义取丰实,语删枝蔓。其释“致中
二十四卷。明嘉靖六年(1527)奉敕撰。初名《大礼全书》,后世宗朱厚熜更名为《明伦大典》。据史书记载,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后无子继位,由慈寿皇太后与大学士杨廷和定策,选武宗从弟朱厚熜嗣皇帝位,是为嘉靖皇帝
一卷。清代邓锺岳撰。邓锺岳字东长,号悔庐,聊城(今属山东西部)人,官至礼部左侍郎,著有《寒香阁诗集》。此书是作者晚年讲学的札记,全书论述了作者关于性理方面心得。
一卷。南宋俞文豹(生卒年不详)撰。俞文豹撰有《吹剑录》一卷,《吹剑续录》一卷,《吹剑三录》一卷,《吹剑四录》一卷,共四卷。《吹剑四录》又称《吹剑录外集》,也称《吹剑别录》。其中,《二录》、《三录》长期
见《禹贡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