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续编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为刑律诉讼,卷二十七至三十二为刑律受赃至工律营造。其所记则自道光二年(1822)起,至道光十二年(1832)止。仍以贼盗成案为多。有道光刊本。
不分卷。明朱文治撰。朱文治,字简叔,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生平不详。本书取前代之文,人各一篇,裒而成集。其凡例称,书家姓名均据文之朝代后先为序次。不过,其中亦有编排错误。如王勃在江淹之前,刘禹锡在骆宾
见《道门定制》
十二集,七十二种,六百八十九卷。清张钧衡(详见《适园丛书初集》)编。丛书刊刻,到清代中后期已蔚为大观,张钧衡受当时学术风气的影响,搜辑罕见可传之书,刊刻成《适园丛书》。丛书仿《知不足斋丛书》体例,不分
二十卷。《奏议》二卷。《遗文》一卷。《附录》一卷。《补编》一卷。宋范纯仁(1027-1101)撰。范纯仁,字尧夫,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范仲淹之子。天资警悟,八岁能讲所授书。皇祐元年(1049)进
十六卷,首一卷。清陈钜前、傅秉鉴修,张敬承纂。陈钜前,福建闽侯(今属福州)人,进士出身,光绪三十一年(1905)任清平知县,宣统二年(1910)复任。傅秉鉴字蘅唐,邑人,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由
一卷。后苍撰。清马国翰辑。后苍字近君,东海郯(今山东郯城县)人。生卒年不可考,西汉经学家。兼通《诗》、《礼》《孝经》,尤以《礼》名家,武帝时立为博士,官至少府。著作有《后氏曲台记》、《齐诗后氏传》、《
三卷。清张笃庆(详见《班范肪截》)撰。张笃庆学识渊博,才藻富有,工于古文。也工于诗。诗以盛唐为宗,尤擅歌行体。诗、文皆知名于当时。《昆仑山房集》以其居室旁有小山,号昆仑而得名。本集有文无诗,疑编次未竟
一卷。明朱朝瑛(约1640年前后在世)撰,朝瑛字康流,号美之,浙江海宁人。生卒年均不详。崇祯年间进士,官至制司主事。著有《读七经略记》、《累衍杂述》、《正谊堂稿》、《金陵游草》等书。该编共包括古今体诗
一卷。明冯汝弼(约1545年前后在世)撰。冯汝弼,字惟良,平湖人,生卒年均不详。历官工科给事中、潜山县丞等。著有《祐山文集》、《诗集》和本书。《祐山杂说》一书自记生平琐事。然而书中也记他人事,书末载种
一卷。清吴陈琬(琬或作“琰”)撰。陈琬字宝崖,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著作还有《旷园杂志》、《通玄观志》、《凤池集》等。此书将《左传》、《公羊传》、《穀梁传》中同一人或同一地而所载人名地名不同、以及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