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四百九十六卷。元脱脱(1314-1355)撰。脱脱,元代大臣,字大用。顺帝至元六年(1340)发动政变,驱逐了伯颜,次年任丞相,恢复科举,治黄河,主修宋、辽、金三史。《宋史》修于顺帝至正三年到五年。是
十六卷。卢翰撰。卢翰字子羽,颍州(今安徽阜阳)人,明嘉靖甲午(1534年)举人,官衮州府推官,著有《易经中说》四十四卷、《签易》(又名《中庵签易》)一卷。该书有自序,称其因见家塾有《事亲》一书,因广而
一卷。清袁仁林撰。仁林字振千,陕西三原人。其人出处无可考。据其自序云书于东渠小学,其后王氏跋云《虚字之说》,吾师振千先生,为予小子辈说书而作,则袁氏为教师,此书为方便教学而作也。书前有康熙四十九年(1
三卷。宋涂近正(生卒年不详)撰。近正字尊爵,筠阳(今江西省高安县)人,嘉定中以承务郎致仕,笃行敦伦,博学能文,而深于性理,所论与朱熹相表里。是集杂采前言往行,分为十类,曰:尽事、养志、勿辱、移忠、移治
见《世说新语》。
一卷。明时意大利人利玛窦(详见《乾坤体义》条)撰。此书是利玛窦和虞淳熙讨论释氏之书,以及辨莲池和尚《竹窗三笔》攻击天主之说汇辑而成。利玛窦力排释氏,所以引来学佛者起而相争,利玛窦则反唇相击,各持一悠谬
一卷。清崔幼兰撰。崔幼兰,生卒年不详,直隶魏县(今属河北省)人,崔述之妹,刘欢成之妻。清末诗人。此书有民国二十一年(1932)亚东书局排印本。顾颉刚得到范廉泉收藏的钞本,并收入《崔东壁遗书》。收有四十
十四卷。清陈哲修,佘锡纯纂。陈哲,江南铜陵(今安徽铜陵市)人,举人,知县,雍正十三年(1735)任。佘锡纯,以岁贡任阳江训导。县志始于宋建炎三年(1129)林勋来,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五度相继续
见《广弘明集》。
三卷。《外集》四卷。《附录》一卷。明罗肃(约1418前后在世)撰。罗肃(一作名简)字汝敬,号寅庵,以字行,江西庐陵(今吉安市)人。明永乐二年(1404)进士,历官翰林修撰、侍讲,因言时政忤旨,除监察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