傃庵野抄
十一卷。明蔡士顺撰。士顺字考来,吴县(今属江苏)人。该书以编年体记明天启元年(1621)至崇祯元年(1628)事。卷一至卷十汇辑天启朝奏疏诏旨,按日排比,间加以论断。末一卷为召对录。有明崇祯刻本。
十一卷。明蔡士顺撰。士顺字考来,吴县(今属江苏)人。该书以编年体记明天启元年(1621)至崇祯元年(1628)事。卷一至卷十汇辑天启朝奏疏诏旨,按日排比,间加以论断。末一卷为召对录。有明崇祯刻本。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以《尚书》中的文字来解释其中别处经文,较好地把握了《尚书》全书的含义,其所解释之者,意义都很贴切,在清人《尚书》研究中独辟蹊径。如范士增以“罔有攸赦”来解释“怙终贼刑”;以“元后
三十二卷。明高承埏(详见《自靖录考略》)撰,其子佑订补。该书记明末清初殉忠之臣,自崇祯以来至顺治三年(1646)止。为不至混淆传讹,承埏亲历四方搜求遗轶。书成时,承埏已八十余岁,雕板未半而卒。原书字迹
十三卷。清周壬福修,李同纂。周壬福,江苏昭文人,道光二十年(1840)由附贡任博兴知县。李同,掖县人,博兴教谕。博兴县志自康熙六十年(1721)李元伟重修后,距其时已近百年。周壬福掌博兴后,见李元伟志
一卷。清刘凝(生卒年不详)撰。刘凝字二至,南丰(今属江西)人。著作尚有《稽礼辨论》、《石鼓文定本》。刘氏初作《文字韵原》一编,谓《说文》以形相次,《韵原》以声相从。由于《韵原》限于篇幅,其层次排列不免
三卷。清梁启超(1873-1929)撰。梁启超字卓如,号任公,别署饮冰室主人等。广东新会人。生平见《饮冰室合集》条。此编文钞,多系报章论说。如卷二之《国家运命论》、《国性篇》、《与革命相摈之原理及其恶
十卷。明周文采(生卒年不详)编。周氏生平事迹不详。李时珍《本草纲目》引作周良采。弘治年间(1488-1505)曾任宪宗第四子朱祐兴献王府良医副使。著有《外科集验方》一书。此书成于弘治八年(1495),
二卷。明陈士元(见陈士元《易象钩解》条)撰。据《易象钩解》自序,陈士元曾作《易象汇解》二卷。《归云别集》中自五十八卷至六十一卷为《易象钩解》,六十二卷至六十三卷为《易象汇解》。上卷为天文解、地象解、人
六卷。明薛寀编纂。薛寀生平事迹不详。是书依经次第,不分门类,《大学》一卷,《中庸》一卷,《论语》二卷,《孟子》二卷。所考以礼制为详,只引经典,不加考核。至如江海山水等类,引不胜引。又如“妖孽”引《尚书
二卷。清刘凝撰。参见《韵原表》。是书上卷为石鼓音训释文,下卷为附录,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以杨慎的伪本《石鼓文音释》为主,根本先谬,又加以意为增减,弥起纠纷,如第四鼓“写”上的“吾”字,第五鼓“需
见《道德经论兵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