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斋诗草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二卷。清林仲懿(生卒年与事迹均不详)撰。清人以各家之说解《庄子》者屡见不鲜,而以《庄子》附会他说者,也大有其人。林仲懿作《南华本义》,只注《庄子》内七篇,其语言多附会易理、阴阳。例如,其释《逍遥游》,
三卷。清杨恩寿(详见《词余丛话》)撰。此书与《词余丛话》体例相同。卷一为“原律续”,卷二为“原文续”,卷三为“原事续”,分别谈声律、评曲文、记本事及掌故。所举撰者、曲名,有“曲录”未备者,但考核不详。
四卷。清单铎撰。铎字木斋,山东高密人,乾隆时举人,官至铜梁知县。著有《朱子论易语释要》一卷,《周易答问》三卷及《周易显指》四卷等。此书目的在于阐明义理,其注释简明,多综合前人成说而详列其名。但在引述前
一卷。葡萄牙苏如望(?-1597)撰。苏如望字瞻清,耶稣会士,万历二十三年(1535)入中国,在南昌传教,万历二十五年(1597)死于南昌《天主圣教约言》是一部耶稣教之作,大体内容是宣传教义,包括天主
一卷。《晚唱》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生平详见《思古堂集》(辞目)。《蕊云集》一卷、《晚唱》一卷均为毛先舒晚年自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二种。《蕊云集》所收诗作皆为艳体诗,“蕊
① 六卷。《附录》一卷。元贡奎(1269-1329)撰。奎字仲章。宣城(今属安徽)人。官至集贤学士,追封广陵郡侯,谥文靖。所著有《云林小稿》、《听雪斋记》、《青山漫吟》、《倦游集》、《豫章稿》、《上元
一卷。清戴小琼撰。戴小琼,生卒年不详,字菊亭,号墨华道人,浙江嘉兴人,观察沈涛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刊本,与沈珏女史《画理斋诗稿》合刻。书前有潘曾莹所作序言,共收二十二首诗。
一卷。清蔡方炳撰。蔡方炳,字九霞,号息关,昆山(今属江苏)人。明末山西巡抚蔡懋德之子。著有《增订广舆记》,已著录。本书专论唐、宋二朝之铨政,颇为浅略。如谓侍郎起于隋,不知梁天监三年(504)已有侍郎之
十卷。清费锡璜、沈用济(约1671年在世)二人合撰。费锡璜字滋衡,吴江(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熟古乐府,平生豪放不羁,有《掣鲸堂诗集》、《汉诗总说》。沈用济,字方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少以诗名
七卷。宋赵景良编。赵景良字秉善,南丰(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本书成书前,南丰刘作补史十忠诗一卷,述及宋末李芾、赵卯发、文天祥、陆秀夫、江万里、密佑、李庭芝、陈文龙、张世杰、张珏之事。刘自撰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