亘史抄
明潘之恒(生卒年不详)撰。本书在《明史·艺文志》中记载为九十一卷。书前有顾起元序云:内纪内篇以内之,而忠孝节义、懿行名言之要举。外纪外篇以外之,而豪杰奇伟、技术艳异、山川名胜之事彰。杂纪杂篇以杂之,而草木鸟兽、鬼怪琐屑,恢谐隐僻之用别。纪以类其事,篇以类其言。内之目十七,外之目三十,杂之目三十二。为目七十九,为卷九百九十有六。今之本只存内纪内篇,而且是残缺不全之本。体例编次都较为杂乱。
明潘之恒(生卒年不详)撰。本书在《明史·艺文志》中记载为九十一卷。书前有顾起元序云:内纪内篇以内之,而忠孝节义、懿行名言之要举。外纪外篇以外之,而豪杰奇伟、技术艳异、山川名胜之事彰。杂纪杂篇以杂之,而草木鸟兽、鬼怪琐屑,恢谐隐僻之用别。纪以类其事,篇以类其言。内之目十七,外之目三十,杂之目三十二。为目七十九,为卷九百九十有六。今之本只存内纪内篇,而且是残缺不全之本。体例编次都较为杂乱。
四卷。明梅淳(约1586前后在世)编。梅淳,安徽当涂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本书成书前,元释天镜曾辑录岳阳楼石刻诸诗,其本久佚;嘉靖间,有取岳阳题咏与洞庭分为二集者,芜杂无次。梅淳因合洞庭君山、
八卷。清王士俊(生卒年不详)撰。王士俊字犀川,贵州平越(今贵州福泉县)人。康熙六十年进士,后授庶吉士。雍正元年以知州发河南,累擢河南巡抚,他提倡垦荒劝捐,颇为民累。此后又任湖北、四川巡抚,河东总督,后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五卷。清世宗(1678-1735)御编。清世宗名胤祯,爱新觉罗氏,满族,康熙第四子,清朝皇帝,1722-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初封为雍亲王,康熙末年得隆科多、年羹尧帮助取得帝位,即位后,打击朋党,
一卷。后周沈重(详见《毛诗义疏》条)撰。清马国翰辑。是书所辑音多于义,与《诗疏》同。可能其音多为《释文》称引,其义则为《孔疏》删削的原故。沈重于《诗·燕燕》篇,有“协句”之说。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云
无卷数。清王崧撰。王崧字伯高,号乐山,云南浪穹人。嘉庆进士,曾官山西武乡县知县。作者认为唐以前说易诸家所言河图洛书多为空言立说,毫无根据,而宋儒作河图二式,并列于经传,但不知从何处所得。此书据《东都事
二十四卷。明胡尚洪(生卒年不详)编。胡尚洪,字叔开,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县)人。其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成于天启六年(1626年),《明史·艺文志》中有著录。内容皆采摭诸书,饾饤而成。共二十四卷,分为造化、
一卷。清英贵撰。英贵清中叶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此书所述为其父德元事迹。德元字仁圃,姓索绰罗氏,满州正白旗人。乾隆十八年(1753年)举人,官至内务府畅春园郎中。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
一卷。无名氏撰。书前原有序,但没有署名。书后有沈侃所作的序,署有他的字为和卿,官名为陵州同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陵州始设于元,则元人作也。”无名氏可能也是元代人。书中记录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内容
三卷。唐代佚名撰。《历代法宝记》一书,为南禅宗门人所作。此书专记禅宗传授次第,自诩师承,弘扬宗门。据资料记载可知,此书十有八九是出于剑南成都府大历保唐寺无住和尚的弟子之手,约作于唐代宗德宗之际。此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