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卷。宋朱鉴编。监字子明,婺源(今属江西)人,为朱熹嫡长孙。以荫补迪功郎,后仕之吏部侍郎,湖广总领。此书《宋志》失载,《宋志补》及《经义考》始载之。原本前有淳祐壬子(1252年)子明《自序》,称先
四卷。宋杨简(详见《杨氏易传》)撰。五《诰》系指《尚书》中《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五《诰》言词古奥,佶屈聱牙,最为难读,杨简于《尚书》选此五《诰》作注,知难而上,颇有大匠风范
一卷。明张鸣凤撰。鸣凤字羽王,丰城(今属江西)人。生卒不详。嘉靖三十一年(1552)举人,官至桂林府通判。该书是其贬谪利州时,自京赴四川谪居地以及由谪居地回京途中所作,主要记载沿途所见之名胜古迹,于碑
清杨素蕴(?-1689)撰。杨素蕴,字筠湄,一字退庵,宜君(陕西宜君)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直隶东湖知县,升四川道御史,官至安徽、湖广巡抚。著有《见山楼诗文集》、《抚皖纪略》、《西台奏议》(
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毛先舒字稚黄,一名骙,字驰黄,钱塘(浙江杭州)人。毛先舒曾撰《南曲正韵》一书,凡入声俱单押,不杂平、上、去三声。后复著此卷,谓南曲入声俱可作平、上、去押。并在卷
五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所御定律历渊源之第三部。凡分三编,上编二卷,曰《正律审音》,以发明黄钟起数及纵长体积面幂周径,律吕损益之理,管弦律度旋宫之法。下编二卷,曰《和声定乐》,以明八音制器之要。
一卷 见《训蒙千字文》。
十三卷。明汪宗元撰。汪宗元,号春谷,崇阳(今属湖北)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曾任南京太常寺卿,后官至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本书为作者任南京太常寺卿时所作,主要记述明代南京太常寺之建制、设官、职掌,
十卷。清梁维枢著撰,梁维枢,字慎可,真定常山(今河北曲阳)人。生卒年不详。明崇祯间举人,官工部主事。梁维枢为人怡爽轩豁,少年好牧猎,声酒驰逐燕赵之郊,折节读书,官禁林,被党锢,志气不少挫。归所居雕桥庄
七卷。清孔璐华撰,孔璐华(约1765——1815前后在世),字经楼,山东曲阜人,孔子七十三代孙女,衍圣公孔庆熔之女,大学士仪征阮元(1764——1849)之继妻。清代诗人。阮亨在《瀛舟笔谈》中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