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澞荟录
十四卷。清代蒋超伯(生卒年不详)撰。此书是作者摘录书典,以类编目而成的札记。书中内容涉及范围较广,考证经史,介绍一些方言、风俗、掌故等。此书以类编目,其中涉及风俗、掌故之类内容如“卧碑”、“帽顶”、“獠口鬼奴”、“七七”、“裁缝”、“古钱”、”黄教”、“税钱”等类目,对了解清之民俗、掌故有较大参考作用。有同治丙寅(1866)年间刊本。
十四卷。清代蒋超伯(生卒年不详)撰。此书是作者摘录书典,以类编目而成的札记。书中内容涉及范围较广,考证经史,介绍一些方言、风俗、掌故等。此书以类编目,其中涉及风俗、掌故之类内容如“卧碑”、“帽顶”、“獠口鬼奴”、“七七”、“裁缝”、“古钱”、”黄教”、“税钱”等类目,对了解清之民俗、掌故有较大参考作用。有同治丙寅(1866)年间刊本。
一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李提摩太是英国传教士,译有泰西的《新史揽要》,著有《西铎》(1895),《新政策》(1896),《生利分利之别论》二卷,《七国新学备要》(1889),《速兴新学条
一卷。清徐郙撰。郙字颂阁,江苏嘉定县人。同治元年(1862年)进士,殿试一甲第一名,赐状元及第,授修撰,累官至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是书成于同治七年(1868年)秋,其识语略云:客秋典试豫省,每得佳卷,
六卷。清郑端(约1674前后在世)撰。郑端字司直。枣强(今河北枣强县)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累官偏沆巡抚。此集为郑端文集。共六卷。奏疏二卷,文告一卷,记序、书启、传志三卷。集中
三十一卷。明胡居仁(详见《易象钞》)撰,陈凤梧(生卒年不详)编。凤梧字文鸣,庐陵(今属江西省)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官至右御史,巡抚应天。是书分三十一类,每类为一卷。凤梧序云:“《录》旧无诠次
二卷。清潘任(其生平著述未详)撰。潘任常熟(今属江苏)人。是书取《说文》之“粹言”(精粹之语),繁征博引,不废宋儒,进行理道心性之说教。例如:许云“道立于一”,任谓“即《戴记·中庸》云‘其为物不贰’之
见朱熹《阴符经考异》。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陈常铧、冯圻修,臧承宣纂。陈常铧,光绪年间任水县知县。臧承宣,分水县人。《分水县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刻本。共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卷首为凡例图说。卷末列旧序。分卷一疆域志,
五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所御定律历渊源之第三部。凡分三编,上编二卷,曰《正律审音》,以发明黄钟起数及纵长体积面幂周径,律吕损益之理,管弦律度旋宫之法。下编二卷,曰《和声定乐》,以明八音制器之要。
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为范士增以《周易》来解释《尚书》者,如范士增以《周易》中的“天下文明”解《尚书》中的“光被四表”;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解释“在璿机玉衡以齐七政”;以“小惩而大诫”解释“扑作官刑
九卷。明汪机(详见《针灸问对》)撰。汪氏认为滑寿《读素问钞》中采王冰原注过于简略,故重新加以补录,著为此书。此书标目仍依滑寿原书之旧,对所增补部分用“续”字加以区别。分为上、中、下三部,上部为四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