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丧礼杂说

丧礼杂说

一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先舒字稚黄,后更名骙,字驰黄。浙江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人。明诸生。从陈子龙游,又曾经从刘宗周讲学。其诗音节浏亮,为西冷十子之首。与毛奇龄、毛际可齐名,时人称为“浙中三毛,东南文豪”。能诗文,精通音韵。著有《声韵丛说》、《韵学通指》、《匡休巽书》、《圣学真语》、《小匡文抄》、《思古堂集》、《螺峰说录》、《东苑诗文抄》、《蕊云》、《晚唱》等。此书没有序和跋。是书从三年之丧起,到曾孙为曾祖父母玄孙为高祖父母,共有二十多条。如继母在堂不可称孤哀子,私谥非古乃是变礼,居父母之丧孝子不肯引嫌自避,而反欲引嫌以避孝子,君子谓之不知礼。丧事之家,不举酒肉,假若亲友果真为饮酒食肉而来,则听其去可。陈义都极其正大。至于认为孙为生祖母服期,不得承重服三年,也很有见地。但是,承重之说,认为古人国君都有爵位和土地,卿大夫有世官世禄。承重,有继体之义。后世有荫袭者,尚可沿此,余则无重可承,似乎不必苛求。古人于妾有缌,《通典》于贵臣贵妾服下,引用马融之说极其详细。但是,古时诸侯一娶,有及娣侄者都分际相等,知所从来,后人则多数为买妾。如汉帝之赵飞燕等,都不能究所从来,更不用说士大夫之家。是书举有妾之子讣,家长出名,而未言服。但所生之子,既服斩衰,则为之父者,竟然一无所服,视若路人,于对子之情,似乎有所不足。或如古礼于有子之妾服缌,似乎从情理上来说较为周到。如或已行废妾之制,自然不必议论。元代吴澄之说:“三年期功缌者其名也,不酒肉不御内者其实也。”。今人对于丧事,往往张宴待客,虽然孝子不列席,然而,究非正辩,是书对其进行讥刺,这是正确的。又如父母死后,只须祭或忌,这也比较适宜。清代在诞辰则祭寿星殿,忌辰则祭奉先殿,此则帝制特典,常人似乎不应该沿习。书末附有常理杂说,从婚礼到女子已嫁而归者为客,共有数条,似乎所言三党一节极其合理。今人研究礼制者很少,是书犹且间或能够阐发新义,这自然是难能可贵的。此书有《檀弓丛书》本。

猜你喜欢

  • 读尚书日记

    一卷。清余宏淦撰。余宏淦为江苏昆山人,诸生。此书稽考古义,颇有所获,偶尔还考订江声、孙星衍、王鸣盛、段玉裁、王引之、朱彬、冯登府等人的一些错误。比如“敬授人时”的“人”字,余宏淦认为不一定是卫包所改;

  • 粤游草

    一卷。清曹溶(1613-1685)撰。曹溶,字洁躬,号秋岳、金陀老圃。秀水(今浙江永嘉)人。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御史。顺治三年(1646)革职。顺治十一年起官太常寺少卿、户部右侍郎、广东布政

  • 别雅

    五卷。清吴玉搢撰。吴玉搢(1699——1774)字籍五,号山夫,晚号顿研,又号钝根。江苏山阴(今江苏淮安县)人。于仕途不遇,晚年方得贡生,授凤阳府训导。生平究心金石、文字之学。尚著《说文引经考》二卷、

  • 形声类篇

    五卷。清丁履恒(1770-1832)撰。履恒字道久,一字若士,号东心,武进(今属江苏)人。嘉庆六年(1801)拔贡,官至肥城知县。著作尚有《春秋公羊例》、《左氏通义》、《毛诗名物志》、《宛芳阁杂著》等

  • 河工器具图说

    四卷。清麟庆撰。麟庆,字见亭,满族。内务府镶黄旗人。嘉庆进士。道光时累官江南河道总督。著有《黄运河口古今图说》、《凝香室集》。是书为道光十六年(1836)麟庆任河道总督时所辑。其卷一记修防器具,列旗杆

  • 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

  • 原始上真众仙记

    见《枕中书》。

  • 伤寒论后辨直解

    见《伤寒论后条辨》。

  • 丁辛老屋诗集

    十二卷。清王又曾(1706-1762)撰。王又曾名一作右曾,字受铭,号谷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帝南巡,召试,赐举人,授内阁中书。十九年(1754)进士,官礼部主事,改刑

  • 古音类表

    九卷。清傅寿彤撰。寿彤字青若,贵筑(今属贵州省贵阳市)人。傅氏认为郑庠古音六部、顾炎武古音十部、江永古音十三部,密则密矣,然犹未合于五音之原、形声之本也。段玉裁古音十七部,合于形声之本矣,然犹未能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