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内阁谥法官书。是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三卷,中册二卷,下册一卷。上册三卷分别为列朝庙号、列朝尊谥、列后尊谥,中册二卷分别为妃嫔谥、诸王谥,下册一卷为臣下所用之谥。清朝谥法,远法成周,旁征近代,逐
三十卷。宋王之道(1093-1169)撰。王之道字彦猷,自号相山居士,庐州濡须(今安徽合肥)人。宣和六年(1124)与兄王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调历阳丞,绍兴初,通判滁州,因力陈辱国非便,大忤秦桧意
续补辨正《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一卷。清刘基定(1775-1860)撰。生平见《复园诗集》条,此文存一卷,含书后二首、序二首、跋一首、书五首、赠序一首、行状一首、志铭七首、墓表一首,共文二十首。篇简无多,寥寥可数。以文字论,刘基定文
一卷。明胡直(1517-1585)撰。胡直,字正甫,号庐山,江西泰和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历郎中,出为湖广佥事,迁四川参议,以病归。起湖广副使,迁广西参政、福建按察使。胡直为王守仁的再传弟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本书也是锡珍等奉敕撰修的八十七卷书的一部分。共分四卷。卷一,自正一品至从四品;卷二,正五品至从六品;卷三,正七品至从八品;卷四,正九品至未入流。书末附有“铨选汉军品级考”,所述自内
二卷。清惠栋(1697-1758年)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崖,学者称小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人,清代著名的经学家,吴派经学的奠基人。传其祖父惠周惕、父亲惠士奇之学。惠栋搜集汉儒经说加以编辑考订,以详博见长。
三十四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本书是士祯康熙二十八年(1689)官左副都御史,至四十年(1701)官刑部尚书十三年间所记。士祯自序称“居易”,“取顾况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意”,后又说“认居易俟
六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此篇乃士祯解官刑部尚书归乡撰成《香祖笔记》后,又博采所见所闻,撰著而成。因其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所撰无固定体例,不分顺序层次,属杂录之类,故命名《古夫于亭杂录》。
六卷。清黄云鹄撰。云鹄字翔云,蕲州(今湖北蕲春县)人。咸丰三年(1853)进士。此书汇集群经中所引诗经文句于一书,逐一解说。云鹄以为易无定解,诗无达诂。只要反复吟咏,自能得诗之本意。其部分解说引申,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