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714—793【介绍】:唐僧。昆山人,俗姓朱。年二十八赴京师,路遇鹤林玄素禅师,遂从而习牛头禅法。后居临安径山,参学者众。代宗大历三年,召至长安,问法要,赐号“国一”。宰相崔涣、裴度等皆师事
【介绍】:见梁睿。
字仲文,余杭(浙江杭州)人。炀帝时为秘书学士,撰《古文尚书疏》三十卷。(,参见《北史》)【介绍】:隋馀杭人,字仲文。明《尚书》、《春秋》。炀帝大业中任秘书学士。著有《古文尚书疏》。
嘉兴(今属浙江)人。守寡。被婆母以计出卖,乘船行,先后三次投水,终不得死,被送还父母家。
【介绍】:十六国时雁门繁峙人。家世为商,资累巨万。刘琨为并州刺史,辟含为从事。代国主拓跋猗卢爱其才,求得于琨。深受器重,常参军国大谋。卒于左将军、关中侯。
女真雅达澜水完颜部人,为部落勃堇。佐金世祖征战,为女真族的统一立下战功。熙宗时,赠金紫光禄大夫。
【生卒】:1594—1639【介绍】:明常州府武进人,字谦止,号峚阳。天启二年进士。改庶吉士。崇祯中,为温体仁诬以杖母不孝罪,遭磔死。在诏狱中作《峚阳草堂说书》。
【生卒】:890——966徐州滕(今山东滕县)人。农家出身,壮勇而心胸狭窄。后唐同光中,应募隶禁军,累廷奉国小校。后晋开运末,任内外巡检使兼都虞候。投后汉,迁建雄军节度使,加同平章事。周太祖即位,加兼
西汉末洛阳(今属河南)人。大富商。成帝、哀帝时,利用洛阳居齐、秦、楚、赵各地中心的有利地位,经营商业,成为巨富,家资至一万万。王莽因其富显,任为纳言士。【介绍】:西汉河南洛阳人。以善贾殖财,家资千万。
【生卒】:?——1910字春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同治进士。历官知县、道员至江苏按察使,漕运总督、湖南巡抚。长期任职州县,严治山阳掠卖妇女奸豪;措置如皋教案、江阴教案;浚泰州城河,修下河斜丰港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