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见“董本优”(2185页)。
唐代南诏政治区划之一。为南诏新拓区,治丽水城(亦名寻传大川城,今缅甸北部伊洛瓦底江东岸达罗基),命大军将任节度使,兼管军事和行政。辖腾充城(今云南腾冲)以西至丽水(亦名寻传大川或大金沙江,即今伊洛瓦底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
古河流名。又称湘川。今湖南之湘江。《湘中记》云:“湘川清照五六丈下,见底石如樗蒲矣,五色鲜明,白沙如霜雪,赤崖若朝霞,是纳潇湘之石矣。故名”。源出零陵郡始安县阳海山(今广西桂林东),与灵渠(湘桂运河)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
族名。今纳西族。“么些”、“摩西”等名的同音异译。见于四川《盐井乡土志》。据调查,为四川盐源(盐井)纳西族旧时的自称。详见“纳西族”(1269页)。
即“完颜乌带”(1149页)。
河西回鹘碑铭。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立。今存甘肃武威文庙内。碑高5米,宽1.5米,厚40厘米。首刻蟠螭,篆书“大元敕赐西宁王碑”8字,下有龟蚨。正面为汉文,背面回纥文,共32行,每行63字。内容叙
云南彝族和白族对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马发发漏”(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