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清代医家、算学家。字清儒。江苏丹徒县人。回族。天资聪慧,性恬淡,精周髀、黄岐之学。算学、医理均精深。藏书甚富,于医书服膺吴中叶天士,谓其为温病能“辨入毫厘,厥功独大”。著有《温病辨证》13篇,邑人李思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若尔盖境。二十年(1387)其地被朵甘则路、南向二部引草地诸部千人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部朝贡仪时,将其列入全国三十
即“”(1731页)。
见“仁裕”(315页)。
十六国之一。铁弗匈奴所建。该部为南匈奴单于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世居今陕西北部长城内外,以游牧为业。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为北魏所破,在※赫连勃勃率领下臣附于后秦姚兴。安帝义熙三年(407),举
清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初任佐领。康熙十三年(1674),从征叛藩吴三桂,由陕西进军四川,至朝天关,同前锋统领穆占败石存礼军。十四年,败吴之茂、王屏藩等四路来犯之军。十七年(1678),论功授拜他拉布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
①(?—1667)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一世孙,※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色特尔子。初附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父归服后金。崇德五年(1640),朝觐皇太极,赐仪
见“弗郎罕山卫”(6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