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路
见“鸭绿江部”(1867页)。
见“鸭绿江部”(1867页)。
见“巴岳特”(410页)。
内蒙古地名。一作吉尔曼台,均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有鱼”。据蒙文《俺答汗传》载,第三世达赖喇嘛于万历十六年(1588)应察哈尔部及明朝之请,离土默特部前去传教,途经喀喇沁部时,在此圆寂。喀喇沁部的主要居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唐代建置于回纥地区的羁縻机构。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起相继置。初设6府7州(参见“回纥州府”条)。后以南迁者日众,遂扩充为9府18州。据《新唐书·地理七》,9府分别是:达浑都督府,以薛延陀部置,侨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蒙哥汗孙,※玉龙答失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或作十四年),暗结宗王昔里吉、玉木忽儿等谋叛,劫持北平王那木罕、丞相安童,遣使结好海都,请援,遭拒。继犯和林(今蒙古国哈尔
贵州彝族土司。亦称“水西宣慰司”。明洪武初置,治今贵阳市城南。初属四川,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辖境约当今贵州省西北部,息烽、修文以西,普定以北,水城以东,大方以南,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区。史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
清代学者。字友松。四川开县人。据《清史稿·艺文志》载其所著有《西夏事略》16卷,未见刊行。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姓伊克明安。据《黄册》所载,为斡亦刺※忽都合别乞子※亦纳勒赤和※脱劣勒赤之后裔,活跃于蒙元政治舞台上,被斡亦剌王族直系掌握。明前期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