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即“汪古”(1120页)。
1302—?元朝官员。字同初。蒙古人。玉速歹儿孙,玉速帖木儿子。元统元年(1333),状元及第,官至翰林待制、集贤院修撰。善作诗,杨维桢称其诗“多台阁体,无不假年,故其诗文鲜行于时”。有《和西湖竹枝词
明代东蒙古第一座黄教寺院。亦称大召(蒙语伊克召)、阿勒坦汗庙、格根汗庙、甘珠尔庙、释迦牟尼庙、银佛寺、无量寺等。万历七年(1579),由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及其夫人三娘子在归化(今
旧时新疆维吾尔族的封建统治制度。“伯克”原为突厥语,意为“王”、“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老爷”、“先生”。后为维吾尔族所沿用。一般认为唐代文献中的“匐”,即其异译。为世袭官号。大小
见“考郎兀卫”(686页)。
汉代匈奴官名。约汉武帝征和元年(前92年),匈奴西边日逐王所置。驻于焉耆(今新疆焉耆县)、危须(今焉耆县西北)、尉犁(今新疆库尔勒县东北)一带,统领匈奴在西域的属国,征收贡赋,征发奴隶等。因视西域诸族
见“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117页)。
见“交钞”(875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锡伯语音译。意为“村落”,引申为农村公社。古代锡伯人社会基层组织。每一“嘎善”都由不同的“哈拉”和“莫昆”构成。“哈拉”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莫昆”是“哈拉”在传至5、6代以后分衍出的氏族。而氏族则是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