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王
渤海国始祖大祚荣的谥号。祚荣于唐开元七年(71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祚荣”(86页)。
渤海国始祖大祚荣的谥号。祚荣于唐开元七年(71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祚荣”(86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他称为“布都”或“阿卡”。参见“哈尼族”(1633页)。
全称《藏译一切智者日亲教义论疏全集·永布法施奇源、普蔽盛世福云、精采生活、涨潮新月》,简称《丹珠尔目录》。赤成仁钦(1697—1774)撰。208函。系汇集前七部《丹珠尔》,精校细勘而成,所收论典较全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因其平面布置非左右对称,屈卷为仙鹤状,故名。在江苏省扬州,临近运河。唐宋时期,扬州为我国对外贸易重要港口,阿拉伯、波斯等国穆斯林来此经商者很多。据《图书集成·杨州府祠庙考》记载,
明代东蒙古城镇名。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主持兴建,由投靠俺答汗的白莲教徒丘仝等组织汉族工匠施工。约建成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据《三云筹俎考》、《大清一统志》等所载,地点在※丰州滩西部,约在今土默特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清朝派驻青海地方行政长官。一称青海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事务大臣、总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雍正三年(1725)置。由理藩院从散秩大臣、八旗护军统领、副都统及各部侍郎中简任。3年一换。办事大臣衙门内设司官
古县名。南北朝时属梁州,在今四川嘉陵江支流林溪上游仪陇等县一带。北周天和三年(568),※恒棱僚举兵反梁,起兵于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喀巴卫,并说清代喀巴岭,在凤凰城(今辽宁省凤城县)西南30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