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大尼那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559东魏、北齐大臣。字世胄。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彭城王※元勰孙,无上王元邵子,孝庄帝※元子攸侄。好学,英容仪。初避尔朱氏之难,匿于嵩山。后为孝庄帝访获,袭封彭城王。北魏永熙三年(534),孝
渤海王国大臣。官文籍院少监。唐大顺二年(日本宽平三年,891)冬,奉国王大玄锡命携王国书牒,率105人使聘日本。十二月,抵日出云登陆。日廷以未满12年聘期(前裴颋使日在公元882年),不许入京城,仅派
皮口袋。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旧时鄂伦春人皮制用具的一种。以4条犴大腿皮或2个犴头皮制作,3—4天做成,可用十几年。每只可装粮食或肉干50斤。黑龙江省逊克、呼玛和爱辉县
见“地斤泽”(677页)。
参见“毕约”(755页)。
?—1233东夏国创始人。别名秃珠大石。女真族。蒲鲜氏。原为金尚厩司使。泰和六年(1206),以副都统从攻南宋,败宋军于溱水,断真阳路,以功晋爵一级。贞祐元年(1213),宣宗即位,擢咸平招讨使。次年
见“乌林答石显”(348页)。
见“纳若”(1266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南境。其地居民为藏族之※川藏部落。有明一代其部首领曾多次修复驿站,协助中央政府派往西藏的使节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