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亦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岳喜卫,并说清代有岳喜河,在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南20余里入松花江。
?—1832清广东八排瑶民起义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道光十二年(1832)五月,闻湖南江华瑶族起义首领赵金龙遇害,于连州茅冲聚众反清,声言为瑶王金龙复仇。义军迅速扩展至数千人,转战湖南江华、蓝山等
见“阿失卫”(1203页)。
即“主儿勤”(620页)。
元朝官员。字希古。蒙古族。倜傥有大志。至正五年(1345),由国子生登进士,授翰林修撰。旋迁河南行省员外郎。十一年(1351),调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与章伯颜、道童一起奋力抗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日夜坚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五月,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遣人招谕吐蕃诸首领,河州以西朵甘地区诸部归附。四年十月,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管辖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
即“慈禧太后”(2407页)。
见“阿兴喇嘛”(1222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