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人酋长
见“领民酋长”(2075页)。
见“领民酋长”(2075页)。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察罕斯奇布子。号车臣。驻牧固尔班赛堪。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游牧茂明安界安苏默图格尔。二十八年授札萨克。三十年(1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1755—179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诸宫下均设抹里。速稳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见“拽剌”(1620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