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正
即“韦昌辉”(246页)。
即“韦昌辉”(246页)。
见“昔里吉”(1345页)。
青海省方志。(清)杨应琚编撰。40卷。应琚,辽宁人,雍正十一年(1733)及乾隆元年(1736),曾两度出任西宁道。此书资料多为其在任时所集。约成书于乾隆十二年(1747)。二十七年(1762),有刻
参见“科布多”(1674页)。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鄂伦春语音译,“嘎辛”,意为“村”、“屯”;“达”,意为“长”、“首领”或“头目”。一作嘎查达。鄂伦春族※“乌力楞”发展为地域公社后,一些地区的“乌力楞”或几个“乌力楞”,在清末民初曾一度有过嘎辛达,
见“善无畏”(2288页)。
元边疆地区官署名。斡端(今新疆和田译称)原为西辽属地。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蒙古将哲别擒杀乃蛮王子屈出律后,蒙古军继续攻取西辽辖地,其地遂入蒙古,置达鲁花赤以统之。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36),
明代云南临安府左能哈尼族首领。左能旧思陀属地。洪武(1368—1398)中,率众开辟荒山,被族众推为长。明朝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后又以御安南有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坤儿布,明时授长官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降清。康熙十九年(1680),改副巡检司,颁给号纸,无印信。辖百户,不纳粮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