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善后章程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店舍,私充歇家,勾引蒙、藏族,接济盗匪;循化、贵德等处藏族人户众多,无从稽查,选立千、百户头目,以资约束;令循化、贵德等地穷苦无牲畜藏族垦种田地;不准奸商夹硫磺烙硝私往藏地售买。以此种种措施限制约束蒙藏各族的行动,借以维护清廷对当地的统治。
即“梁水”(2125页)。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侍中”之意。会同元年(938),始在诸宫院、群牧司和遥辇帐置此官。
蒙古族传统取暖、炊事炉具。蒙古族历史上以游牧、狩猎为业,又处于内陆高寒地区,火与他们的饮食、住、行密切相关。雷火及森林、草原大火也给他们造成可怕的灾难,因此他们崇拜火,相信有火神,每年定期进行祭火。为
东兰农民运动讲习所遗址。亦名“列宁岩”。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壮族领袖※韦拔群到湖湘考察农民运动,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回东兰后,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地点设在东兰县武篆乡拉甲山上的北帝岩。先后开办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
见“布占泰”(463页)。
苗族的一支。亦称山苗、克孟牯羊苗、炕骨苗、班苗、洞苗等。明清史籍对贵州紫云、广顺、镇宁等地苗民的称呼。今贵州惠水、龙里、花溪、望谟、罗甸等地尚有其民居住。康佐,元时为苗寨。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
蒙古族、满族传统吹管乐器。亦称龙头笛。起海于元朝以前,为民间乐器,以木制或竹制。元代,纳入宫廷乐器。《元史·礼乐志》载:“龙笛,制如笛,七孔,横吹之,管首制龙头,衔同心结带”。其后仍在民间流行。清代亦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