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
即“阿巴特”(1201页)。
即“阿巴特”(1201页)。
清代八旗制度中的一种官爵世袭制度。依其定例可分为两类:①世爵,即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其中又分为26等。此内,分两种情况:一是赐予“诰命”文书,得爵者子孙世袭原封之爵;一是赐予
1856—1916清代甘肃地区藏传佛教嘉木样呼图克图四世。西藏拉龙人。严潘德勒琼子。清咸丰五年(1855),嘉木样三世圆寂,由拉卜楞寺的德睦仓活佛和火尔藏仓活佛认定为嘉木样三世转世灵童。次年二月迎入甘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清朝大臣。号喀喇巴图尔。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初于准噶尔司牧务。后罹罪,恐被绳于法,投附清廷。乾隆十五年(1750),擢为侍卫。继授札哈沁翼领。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及达瓦齐遁走格
元朝官员。高昌畏兀儿人。婺州路达鲁花赤※铁哥术之子。幼事真金太子于东宫。至元十五年(1278),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遇汴(今河南开封)、郑(今河南郑州)大疾疫,命所在村廓构室庐,备医药,以治病者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族人高罗衣、高借沙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高借沙为大都督,与马哈
清初汉族农民、工匠人等投靠八旗之称。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农民带地投充旗下者日甚,希冀保护耕地和房屋等产业,或出于※包衣大、村领催的强迫而为之。投充人带地多寡不一,
清末学者。满族。姓富察氏。字礼臣,号铁狮道人。别号聱叟、铁石,由笔帖式累官广西思恩府知府。宣统元年(1909),由东三省总督锡良保举为道员。辛亥革命后,赴八里桥投河死。著述甚多,有《左传菁华》4卷、《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