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保谨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成吉思汗行宫之一。位于土兀剌河(今土拉河)上游南,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东南。原为克烈部首领王罕营帐所在地,成吉思汗在此与之结盟。嘉泰三年(1203),王罕兵败,并于蒙古部。后成吉思汗于此置斡耳朵(帐殿),
见“耶律撒剌”(1323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牧地在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称多,北邻娘磋,西南抵通天河、安冲。有百户1员,驻沁喀庄。无百长。属民百余户,庐居农耕。信奉喇嘛教红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1831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崖州洋淋峒人。黎族。道光九年(1829)十二月,积极参加以崖州黎亚鸡为首的反抗官吏、豪强对黎人横征暴敛的武装斗争。不久亚鸡病卒,被公推为首领。得到抱腊、抱麻、抱
北齐至隋朝大臣。马邑鲜卑人。字令和。善骑射。北齐时,历任行台左丞、右卫将军、太仆卿,累封永宁县公、宜民郡王。北周平齐后,授开府仪同大将军、熊渠中大夫。以军功,授大将军,封西河郡公。隋文帝受禅后,历任曹
?—1157金大臣。本名乌野。女真族。纳合氏。幼入西京(今大同)学馆,习女真字。后选送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师事教授耶鲁。业成,补尚书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监察御史。海陵为相,荐为右司员外郎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昌吉驸马受封。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之内侍。康熙五十五年(1716),被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委为襄佐。后奉达赖喇嘛遣进京贺年。自此,每年选派堪布、昂各1员,于年底入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