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兴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参见“雅江”(2195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1676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齐墨特氏,世居喀喇沁地方。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将金声桓,攻南昌府,先登克城,以功赐“巴图鲁”名号,授二等轻车都尉。七年(1650),恩诏加授一等轻车都尉
古地方政区名。始置于燕,秦汉因之,隶幽州。因在辽河以西得名。西汉时领且虑(依郭县,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西)等14县,辖境东至今辽宁北镇县附近与辽东郡毗连,西在今朝阳市南、河北平泉县北与右北平郡相邻,南临
见“萧菩萨哥”,(2002页)。
见“木样”(254页)。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27—1636年,凡10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