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苗纪略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各种主张及奏章,苗族起义首领的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历史,特别是乾嘉苗民起义的重要资料之一。《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之《平苗匪纪略》与本书异名同书。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158※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28—1158年在位。阿赫马德子。父死嗣位。继位后困于葛逻禄和康里的侵袭、掠夺,1134年(西辽康国元年),请求※西辽王朝菊尔汗※耶律大石保护。耶律大石趁机占领其
藏语称“朵儿”,意“埋藏地下之物”,实指埋藏于地下的经书。古代藏族僧人有将重要佛典和著作埋于地下、岩洞、古寺殿堂或梁柱下之俗,待多年后取出,公诸于世,视为珍宝。藏传佛教称之为“伏藏”。在藏族本教中亦有
清廷沿封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诸子孙的十二等爵位。顺治六年(1649)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自此,始定袭封、降封初例。八年(1651),曾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
1852—1900清末反帝爱国将领。字寿三。甘肃河州(今临夏县)韩家集阳洼山人。回族。光绪六年(1880)中头名武进士,授守备职。后参加镇压光绪二十年(1894)循化撒拉族暴动及二十一年(1895)河
清代西藏日喀则地区反对蒙古汗王和格鲁派之斗争。清崇德七年(1642),和硕特蒙古固始汗灭藏巴汗后,将后藏土地、百姓全部献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顺治十二年(1655)固始汗死后,汗位空悬数年。十六
纪传体断代史书。北宋欧阳修(1007—1072)、宋祁(998—1061)等撰。225卷,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修字永叙,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吉水(今江西吉安)人,天圣进
1772—1795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名吴天半、吴半生。湖南凤凰厅苏麻寨人。苗族。年轻精悍,勇猛刚毅。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柳邓、湖南※吴八月等起义。二月,清云贵总督福康安、四川
见“呼罗珊”(1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