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藏语称“米波”或“米泼”,意为“人租”。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西藏地方政府规定,凡不种领主庄园份地的※差巴、※差若、※谿卡囊生,因不能直接为领主支差和乌拉,从15岁至60岁每年需向所
西夏都城之他称。一称牙头。北方民族以其可汗居地称作“牙”或“牙帐”。宋人用以称西夏首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市)或朝廷所在为“衙头”。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宣臣、号悔斋。云南沅江(今新平县)人。回族。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举人。次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官检讨,历充三朝国史、方舆、路程三馆纂修。五十年(1711)典湖广乡试。五十三年(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
1901—1930革命烈士。畲族。福建惠安县人。1919年就读于厦门集美师范学校,后入泉州省立十一中,因参加学生运动,先后被开除。后又入明新师范,仍因组织学生反对不合理教育制度,被同学称为学潮健将。1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见“贯云石”(1559页)。
见“锡伯族”(2364页)。
见“建安城”①(1543页)。
?—1597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咏。字延德。万历二年(1574),承袭临洮卫指挥使兼摄临洮卫政务。时以临洮地方马睦聚众据险立寨,劫掠百姓牲畜资财,为害一方,遂单骑前往,以计捕其为首者多人,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