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部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见“亦思马因”(873页)。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的贴心人”。清代四川嘉绒地区土司属下大头人之藏称。多为土司后代,世袭。有封赐的土地、村寨及农奴。不纳粮税。其职责为代理土司调解纠纷、收粮;土司绝嗣或年幼代为摄政;由土司指定在土司官
宋代海南岛重要商业港口(今海口港)。宋以来日趋繁荣,黎族地区所产槟榔、椰子、牛只、香料及其他热带和亚热带土特产,多由此输入广东大陆。到了明代,据丘浚《学士庄记》载:“帆樯之聚,森如竹立”。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见“耶律贤适”(1314页)。
托忒语,喇嘛医生。一译额木齐。卫拉特蒙古人笃信喇嘛教。有疾病不请医生治疗,只延喇嘛诵经。诵经不能愈,再求其诊治。药物大都用中草药加工熬制成豪丸等形状。
高山语音译。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听差。亦称“猫踏”、“咬叮”等。各村社均有设置,均由未婚少年充任,听候通事、土目差遣。主要负责传递“番社”与官府之间或“番社”之闾来往公文,“凡传递文书,两手系铃摇之,其
? —976宋初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曹元德子,※曹元忠侄。宋太祖开宝七年(974),叔曹元忠卒,袭职。笃信佛教。在任期间,一心修建功德窟。太平兴国元年(976)卒。
见“马文义”(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