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举派
见“噶举派”(2500页)。
见“噶举派”(2500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郭芒寺”、“赞布寺”。在青海大通县。由西藏赞布顿珠嘉措在青海厄鲁特蒙古首领资助下,于顺治七年(1650)建成。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进京朝觐,返藏时亲临此寺,讲
见“契苾葛”(1565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又称磨些诏,居故越析州(今云南宾川县北)。开元(713—741)中,有豪酋张寻求烝其王波冲妻,合谋杀波冲。唐剑南节度使王昱召张至姚州,诛之。部落无长,以其地归于南诏
书名。原名《泽贺召片领宣慰法》,系用傣文记录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统治者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历代谱系之专书。与※《泐史》相校,更为简略。从叭真于宋淳熙七年(1180)就任第一代召片领始,至三十五代
解放前广西一些壮族地区地主对农民的一种剥削方式。农民在青黄不接或遇困难时,若向地主借贷,得以田里的青苗作抵押,庄稼成熟后由债主收获,属高利贷剥削性质。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职司是外事总管,高于一般“纰论”(外事官)。《唐蕃会盟碑》中有此官名。详见“纰论”(1265页)。
元代官署名。一作释教总制院。元世祖于中统元年(1260)封乌思藏高僧※八思巴(1235—1280)为国师(后升号帝师、法王),命统领全国寺院僧尼。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
壮族传统调味品。流行于广西柳江、鹿寨、柳城、融安、龙胜等地。制法:以新鲜鸭血为原料,放入适量的盐、酒、醋、青椒、姜、葱、香椿菜等进行搅拌,严封半小时,便可取出食用。吃时,以煮熟的鸭肉蘸鸭酱,香嫩味美。
即“海东青”(19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