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追
见“踏”(2507页)。
见“踏”(2507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陇西地区的鲜卑诸部。约分布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和黄河以东一带。其名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除以※乞伏部为首包括斯引、出连、叱卢等的部落联盟外,有史可稽者尚有鲜卑※鹿结部、※莫侯部※
即“哈密”(1630页)。
即“小辽水”(150页)。
壮族民歌体裁。亦称“勒脚欢”。普遍流行于壮族各地。有五言、七言或五七言嵌句,每首多为四句,也有八句、十二句和不定句。五言四句称“欢”,七言四句称“歌”。皆押脚韵与腰韵。如第一句末字取“0”韵,第二句第
德昂族吹奏乐器之一。流行于云南陇川、镇康等地。用一凹形葫芦,将其上端开一吹口,下端挖一洞,安装长短竹管各一,并在长竹管口安上铜簧片,放于葫芦内,在竹管正面刻7孔,调节音韵即成。音质清脆,多在歌舞和※串
碑铭。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参赞海兰察等捐资5千两,于西藏拉萨磨盘山之南建庙,作为摄政济咙呼图克图住锡之所,翌年落成,乾隆帝赐名“永安寺”,颁满、汉、蒙、藏四体匾额。钦差驻藏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和宁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1656—1681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子。康熙八年(1669),父卒,继职。因年幼,清廷委任其叔木祷代理司务。十二年(1673),吴三桂据云南叛清
?—1639清初将领。世居喀尔喀蒙古。姓鄂尔果诺特。天命年间(1616—1626),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元年(1627)正月,授参领。驻守伊兰布哩瑚,数破明军,晋二等轻车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