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本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主要为头人摊派乌拉差役,催收各种贡物税款及为头人开群众会准备所需用具等。不享有任何特权,部众对其无任何义务。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主要为头人摊派乌拉差役,催收各种贡物税款及为头人开群众会准备所需用具等。不享有任何特权,部众对其无任何义务。
肃北色尔腾地区蒙古族人总称。雍正九年(1731),阿喇布珠尔遗裔自色尔腾地区迁走后,牧地荒芜,无人驻牧。乾隆三十一年(1766),青海北左翼右旗札萨克固山贝子罗卜藏色布腾,因受郭罗充克克地区藏族牧民劫
见“明阿特部”(140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卜忽秃河卫改作布尔哈图卫或布尔哈图河卫。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
见“乌墩”(331页)。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地名。位于澜沧江东西岸。因有盐泉百余,故名。东界巴安、南连云南阿墩,西接杂瑜,北临宁静界。旧归乍丫呼图克图管辖,历以毕吐小河为藏界。光绪三十三年(1907),盐井河西腊翁寺喇嘛举兵反清,被平定,后改流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亦作达呼尔、达胡尔、达古尔、达瑚哩、打虎儿、打狐狸,皆同音异译,意为“种田的人”。始见于清康熙五年(1666)。清有别称“爱门人”。有说16世纪时史载之“达奇鄂尔”部即达斡尔。新中国
新疆锡伯族供奉的一种保佑牲畜之神。以布制,上缝九撮羽毛。神位设在正房西间外面西南墙角。平日装于盒中,逢年节请出供祭,举行献马仪式,以示把骏马献给海尔堪骑用。在所献马的尾巴上系以羽毛或红布条,将其拴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