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监
西夏军队职官。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西夏军队职官。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又作破落汗拔陵、破洛汗拔陵等。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首领。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北)民。匈奴族。单于之后,右谷蠡王潘六奚嫡裔,以潘六奚为氏,破六韩乃潘六奚之异译。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聚众
见“童宽山卫”①、②(2272页)。
?—1645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六子。天聪五年(1631),初设六部,授刑部承政。七年,同兵部承政车尔格至锦州侦察明边,以功命管佐领事。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等运米接济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见“女真学”(146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真年号。1027—1041年,凡15年。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
高山语音译。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听差。亦称“猫踏”、“咬叮”等。各村社均有设置,均由未婚少年充任,听候通事、土目差遣。主要负责传递“番社”与官府之间或“番社”之闾来往公文,“凡传递文书,两手系铃摇之,其
?—约500南北朝时大阳蛮首领。字道进。大阳(今湖北京山北)人。为久居※大阳蛮的汉族。先世被北朝称之为岛夷。※桓诞之子,桓玄之孙。其父幼年时因祖父被杀而流入大阳蛮中,及长,被拥为蛮首,附北魏,屡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