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布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越升,弱于罗纨”,可见织工之精,唐代已被列为贡品。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古水名。为今辽宁境内之浑河。唐永徽六年(655),新罗因高丽、靺鞨夺其36城,向唐求救,唐高宗命营州都督程名振率师救援,与高丽军大战于此水。
?—118西羌起义军首领。东汉永初元年(107),参加西羌起义,随※滇零转战于陇西、安定、北地等郡。六年(112),滇零死,子※零昌立,居丁奚城(今宁夏灵武)辅佐幼主。元初四年(117),零昌被刺死后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1639—1712清朝将领。满州正白旗人。喜塔喇氏。顺治六年(1649),以二等侍卫兼参领随睿亲王多尔衮讨大同叛镇姜瓖。十三年(1656),授护军参领。十五年,随征南将军卓卜特由广西征贵州,败李成蛟、
指明清间抚顺之战与清河之战。天命三年(1618),后金与明廷关系破裂。四月三日,努尔哈赤誓师申纪,发布“七大恨”,率兵2万进军抚顺。十五日,克抚顺、东州、马根丹3城,降官兵千员,台堡500余座,人、畜
见“永陵”(635页)。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
元代杰出女纺织家。松江府乌泥泾镇人。出身贫苦,8岁被迫为童养媳,因不堪忍受婆家虐待,只身流落海南岛崖州黎族地区,受到黎族热情款待。在崖州居住近40年,学会当地一整套先进纺织工艺。晚年思念故土,约在13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