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元代官署名。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翰林兼国史院。十二年,别立蒙古翰林院。设官历有变化,后定置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职。掌译写一切文字,颁降玺书。译写用蒙古新字,以其它文字副之。下领※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
元代官署名。秩从二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八年,始立新字学士于翰林兼国史院。十二年,别立蒙古翰林院。设官历有变化,后定置承旨、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职。掌译写一切文字,颁降玺书。译写用蒙古新字,以其它文字副之。下领※蒙古国子监、※蒙古国子学。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后5世纪使用于印度西北部、巴基斯坦、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我国新疆的古于阗(今和田一带)和鄯善地区的一种古代文字。18世纪首先发现于印度河流域。“佉卢”二字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刻石。石刻上圆下方,现仅存右上角,不及全碑四分之一。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郎君行记》相同,额题残存“大金皇弟都统经略”8字,大都磨平,仅“大”、“都”2字隐约可辨。碑文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伺候别人”、“干零活的人”。源于清乾隆朝,初多为因触犯刑律而受命供役于色勒库尔(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正、副阿奇木伯克及其他地方官吏,从事家务劳动,承担各种差役或当随从、喂马
清朝管理蒙古热河地区的最高长官。驻地在热河。乾隆三年(1738),设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改设都统,驻承德府(今河北承德市),辖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管辖喀喇沁3旗。掌管蒙汉交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潘卫。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麦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首领为长官。宣德二年(1427)四月,驻松潘官军与附近阿用族人发生争斗,明廷派军前往弹压,成都后卫指挥陈杰率官军15
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皇统二年(1142),已废伪齐皇帝刘豫由蜀王改封;皇统初尚书右丞相萧仲功受封;天德二年(1150),刘彦宗次子尚书右丞相兼中书令刘筈进封;正隆元年(1156),张通古以司徒致仕,
原始社会人们按地域结合、生产资料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亦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土地公社,简称村社。狭义专指农业公社,广义包括游猎公社、游牧公社等非血缘性组织。原始社会末期,
369—448①北魏大臣。亦作达奚斤。鲜卑达奚氏(后改奚氏)奚箪之子。世典马牧。史称其机敏有识度,善于谈论。登国(386—396)初,与长孙肥等俱统禁兵,后为侍郎。随拓跋珪征慕容宝于参合陂。皇始(39
书名。清高土奇撰。2卷。康熙二十一年(1682)作者以少詹事的身份,随康熙帝玄烨第二次东巡,记述了从北京至吉林80日行程中的见闻及各地风俗,是研究东北边疆及满族风俗的重要史料。有《辽海丛书》、《小方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