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唐代吐谷浑王妃。隋文帝宗室女。隋开皇十六年(596),嫁吐谷浑王世伏,并由柳謇之兼散骑常侍送公主至吐谷浑。世伏表请尊公主为“天后”,帝未许。十七年,世伏为国人所杀,依吐谷浑“兄死妻嫂”之俗,嫁世伏弟、
书名。清代奕訢、朱学勤等奉敕修纂。40卷。成书于光绪二十年(1894)。内容叙述自咸丰五年(1855)五月二十六日始,至光绪七年(1881)止,贵州东南地区苗、侗等族反抗斗争,清军镇压过程以及有关奏章
元朝将领。蒙古斡罗纳氏。千户怯怯里之子。初袭父职,率本部兵随阿术攻襄阳、樊城,从塔出筑正阳堡,败宋庐州军。至元十一年(1274),授武略将军。次年,从都元帅博罗欢取涟海,随丞相伯颜破淮安。受命统领蒙古
西夏军队之一种。在战争中俘获的汉人,抽其健壮勇敢者编为前军,称此。
藏语音译,意为“章饰”、“告身”。是吐蕃用以区别其官员等级的标志。其官员之“爵位则以宝珠、大瑟瑟、小瑟瑟、大银、小银、大䃋石、小䃋石、大铜、小铜等为告身,以别高下。”又谓:
见“智华嘉措”(2241页)。
1625—1663清公主。名马喀塔。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次女,孝端文皇后生。初封固伦公主。天聪十年(1636)正月,下嫁察哈尔林丹汗子※额哲,封额哲为察哈尔亲王。顺治十三年(1656),进固
东巴教著名经师。又作阿明择理。宋朝时期人。据传说和经书记载,是今中甸县江边的摩娑人(纳西族)。13岁赴西藏投奔大经师学经,因出身贫贱,未被收纳,遂借为大经师当佣工之机旁听,学会要学的所有经书,后偷出经
阿拉伯语,意为伊斯兰教法典。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地区推行的法规。依据《古兰经》和穆罕默德有关宗教生活、世俗生活、道德规范等论述制定,为处理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重要准则。为确保“法规”实施
渤海国末王※大諲譔世子。后唐清泰元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十七年,934,《东国通鉴》作天授九年,似误),率众数万(一作数万户)投高丽。高丽国太祖王建待之甚厚,赐姓名王继,附之宗籍,特授元甫,守白州(今称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