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王地
即“葫芦国”(2183页)。
即“葫芦国”(2183页)。
见“鲜质可汗”(2459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3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大官”中的第11级,位于※“褥奢”之下,※“先人”(仙人)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见“福余卫”(2412页)。
辽代契丹部名。“爪”为契丹语音译,“百”之意。迭剌部的组成部分,因有六百家奚,故名。早在肃祖之子洽昚时,即把六爪分为十一。天赞元年(922),以迭剌部强大难制,析五石烈为五院,六爪为六院,各置夷离堇。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1936年6月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土肥原达成的允许日本侵占察哈尔省领土的丧权辱国协定。是年5月,四名日本特务在察哈尔省境内活动,偷绘地图。6月5日,被张北县(今属河北)驻军扣留,不久
见“元宝炬”(237页)。
见“把汉比吉”(1062页)。
见“完颜习古迺”(1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