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子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即“耶都”(1300页)。
见“萧永祺”(1993页)。
突厥文碑铭。1912年波兰学者阔特维奇在蒙古国乌兰巴托附近之伊赫·和硕特地方发现。故又称伊赫·和硕特碑。碑今仍存发现地。碑文刻在石碑四边,共29行,残破颇甚。约建于唐开元九年(721)左右。碑主为暾欲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黑齿”、“芒蛮”、“白衣”等;元明时“白衣”又写作“百夷”、“白夷”、“伯夷”等,清以后称“摆夷”、“摆衣”。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①隋代许国皇帝宇文化及年号。618—619年,凡2年。 ②于阗国王李圣天年号。963—966年,凡4年。
?—755吐蕃赞普。又作赤德祖甸。汉籍作弃隶缩赞。又名梅奥宗。※赤都松之子。生于丹卡尔宫。唐长安四年(704),嗣赞普位。以沽芒波杰拉松为大相。后贝赤斯为相4年。致力于唐蕃和好,景龙四年(710),与
?—1564明代畲族起义首领。一作蓝松山。畲族,广东程乡(今梅县)人。嘉靖四十三年(1564)发动广东大埔、程乡畲、汉人民起义,活跃在广东惠州、潮州间。二月,与占据铜鼓嶂的大埔起义军首领余大春合兵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