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子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杂述天文、律历、医卜、农圃、昆虫、卉木、诗文、掌故,并及元末农民起义事迹。此部分记述甚详,其内容多为他书所不载,有较高史料价值。其他部分笔记亦有可参稽的元末社会文化史料。后有散佚。明正德十一年(1516),其裔孙叶溥改并为8篇,分4卷刊行。现有中华书局校勘排印本。
西夏遣址。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临河县高油房地区。城平面略呈方形,边长990米左右,墙基宽7—8米。每面城墙外侧各有马面7个,间距60米左右。南北有角楼基址,直经15米。四面城墙有门,门外有瓮城
见“慕容垂”(2436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见“兀列河卫”(110页)、“兀里河卫”(110页)。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书名。清末恭亲王奕訢领衔编修。光绪二十三年(1896)成书。320卷。首1卷。本书辑录咸丰五年(1855)八月初三日至光绪十四年(1888)九月初二日,有关陕西、甘肃(包括宁夏、青海)新疆回、撒拉、东
北辽宣宗孝章皇帝耶律淳年号。1122年,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