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春
见“乌春”(329页)。
见“乌春”(329页)。
明朝授予西藏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的封号。洪武(1368—1398)初,遣使招谕卫藏,令举元故官赴京授职。帕木竹巴地方元故灌顶国师章阳沙加监藏“为番推服”,明廷准其一仍旧职,并赐玉印、彩币。六年(137
见“夏尔巴人”(1850页)。
见“乌拉齐”(33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见“俟斤”(1689页)。
参见“周春”(1492页)。
金代将领。契丹族。义州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八世孙,参知政事※耶律履子。史载其身材魁伟,天资豪爽,有志节,且自负,累官中京兵马副都指挥使。金宣宗(1213—1223年在位)时,曾受召问政,言将相具真才
镜缘刻女真文字铜镜。出土情况不详,现藏吉林省博物馆。圆瓣形。直径15厘米,缘厚0.2厘米。镜身轻薄。镜背中心有纽,纽上有系穿。纽周饰缠枝牡丹花纹,呈浅浮雕状。镜缘刻女真字4字,意“宋葛屯猛安”,下为签
见:齐齐哈尔城”(869页)。
书名。明朝瞿九思撰。成书于万历四十年(1612),全书14卷。176篇,分地区编次。以列传体记述万历(1573—1619)初年到中期各地(包括少数民族)起义及官府的镇压;南北各少数民族与中央的关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