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岱达
见“呼岱达”(1390页)。
见“呼岱达”(1390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
?—1732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亲王※满珠习礼孙。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亲王班第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五十六年(1717),随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拉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1700清康熙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指马峒人。黎族。因不堪忍受地方文武官属役使黎族群众入山采香、藤、花梨、紫檀等物之苦,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在指马峒宰牛传箭,倡导黎人武装反抗官
见“甘南事变”(483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长屋内的各小房间。内设火塘,为家族公社时期各小家庭的生活用房。 见“恩冬”(1868页)。
藏语音译。藏族的自称。藏文作“bodpa”,意为“藏人”或“藏族”。此称自唐吐蕃时已有,初专指卫藏中之卫地人,即今拉萨地区为主的人,后逐渐泛指全体藏人。
见“合不频尼”(8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