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拍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等。年利率各地不尽相同,一般为50%,有些地方借钱为月息10%。大多没有出现复利。有些拉祜族地区的地富还替外地汉族或佤族放债,进行中间剥削。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等。年利率各地不尽相同,一般为50%,有些地方借钱为月息10%。大多没有出现复利。有些拉祜族地区的地富还替外地汉族或佤族放债,进行中间剥削。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参见“哈柯文化促进会”(1644页)。
清代新疆伊犁钱币铸造机构。乾隆四十年(1775)设置。位于惠远城西街。由抚民同知管理。有炉2座。以乌什、喀什噶尔(今喀什)、喀喇沙尔(今焉耆)等处铜3900斤,本地产铜6000余斤、铅4200余斤、点
见“萧革”(1990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说元年)置。隶属叠溪千户所,设流官、吏目各1员。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长官由当地望族郁氏出任。郁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廷,被命为长官司长官。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见“耶律贤”(1302页)。
明末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斋赛、介赛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裔孙,※伯言儿子。部众万余,拥兵5000。占据福余卫故地,驻牧于辽河流域。其盛时势力所及,西起札鲁特,东跨辽河两岸,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1658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索南饶丹。藏族。初任四世达赖喇嘛侍从官,拒绝后藏噶玛教派彭错南杰于拉萨会见达赖。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任哲蚌寺强佐。同年,因藏巴汗丹迥旺布(彭错南杰之子)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