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印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
参见“月祭”(374页)。
684—731唐代后突厥贵族。名阙,特勤为官号。阿史那氏。※颉跌利施可汗骨咄禄次子,※毗伽可汗弟。久视元年(700),随叔父默啜可汗征六州胡。神龙元年(705),胜唐将沙吒忠义。景云元年(710),率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图尔格依格尔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其首领密尔杂曾获六品顶戴蓝翎。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300余里乌帕喇特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明代四川藏族部落名。其地在今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班班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七年(1432),因收容自甘肃洮州等
书名。清官修。64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体例与郑樵《通志》大致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数大部门。缺世家、年谱,明代纪、传因有《明史》,亦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内蒙古巴林右旗寺庙。清乾隆年间(1736—1795)建于大板镇北60里沙尔台河南阳日宝力格。初建于林西县城东8里处,规模比较大,由于巴林土地被放恳,始移建于沙布尔台河南,庙内有殿堂和僧舍。为原巴林右旗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有传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