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参见“土僚”(64页)。
①指北方。 ②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当今银川至壶口的黄河流域,北括阴山南北,南迄陕西宜川、甘肃宁县一带。 ③县名:一为西汉元朔二年(前127)置,在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前秦以后废;一为唐贞观二
唐宋时邕州属羁縻州。唐贞元年间(785—805)置。 自贞元至北宋元丰五年(785—1082),归属邕州(治所在今广西南宁)左江道,为侬峒之地。其地产金。其民每年向唐宋王朝输纳贡赋。天圣六年(1028
见“本教”(488页)。
?—453十六国至南北朝时佛教高僧。祖籍康居。原姓康。后移居中国,世居吴兴。父彤,尝为冀州别驾。谛10岁出家,学不从师,悟自天发。博览经籍,识见广大。初于虎丘寺讲《礼》、《易》、《春秋》各7遍,《法华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即“室韦”(1748页)。
初称固山达(满语音译)。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位列※城守尉之下、※防守尉之上,从三品。(1)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吉林将军兼辖之打牲乌拉城,宁古塔副都统兼辖之珲春,阿勒楚喀副都统兼辖之拉林,此3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来源甚古,匈奴、大月氏、乌孙之属,皆用之。汉时作“翕侯”。其职世袭,多由可汗子弟担任,通常有继承可汗地位的法定权利。因时代不同,职位高低亦略有差别。《唐会要》卷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