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
?—1665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世居佟佳,以地为氏。天聪八年(1634),任护军参领。从都统阿山略明锦州,复随前锋统领劳萨率兵迎察哈尔部来归,擢都统。崇德四年(1639),以不称职解任。后与萨穆什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8部为10州,以独活部为无逢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
见“牙忽都”(286页)。
即“吐贺真”(707页)。
见“鼎新律”(222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见“土登嘉措”(70页)。
见“文海”(386页)。
见“剖阿里”(19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