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索县,1963年,边坝、丁青2县部分地区划入,辖有索巴、荣布、江达、军巴、巴宇等地。境内有荣布、军巴、索巴、质达、加如、赤如、多巴、江达、嫩查、热松木、央巴等部落。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河北岸之索曲河流域。东邻丁青县,南接比如县,西连班戈县,北倚巴青县。原为索宗。为内地入藏之重要中间站,元代为乌思藏和朵甘思两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交界处,设有大驿站。1959年改称索县,1963年,边坝、丁青2县部分地区划入,辖有索巴、荣布、江达、军巴、巴宇等地。境内有荣布、军巴、索巴、质达、加如、赤如、多巴、江达、嫩查、热松木、央巴等部落。
参见“珊瑚串珠”(1562页)。
见“功德使司”(427页)。
1667—174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阿颜觉罗氏。字瑶圃。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监生考授内阁中书。三十六年(1697),转中书科掌印中书,迁内阁侍读。四十一年(1702),监督芜湖税关。四十
即“拜生达”(1663页)。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见“塔山左卫”(2159页)。
清代八旗都统衙门掌理官兵俸饷的办事机构。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各以骁骑参领1人、章京2人、骁骑校每甲喇1人(即满、汉每旗5人,蒙古每旗2人)组成,专司其事及红白赏恤。各房所造的俸饷册籍,先期咨送户部,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