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割贞
金大臣。本名抄合。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招讨司人。女真族。粘割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教授、主簿,累迁河北大名提刑知事、泰定军节度副使、德兴治中、宣德州刺史。贞祐元年(1213)十二月,以礼部郎中摄国子祭酒。翌年,改户部侍郎,历沁南、河平、镇南、集庆、汾阳军节度使。四年,改昭义军,充潞州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入为工部尚书。以攻宋有功,权元帅左都监,守晋安府(治今山西新绛县)。翌年,蒙古军攻晋安,城破,与府官10余人皆死。
金大臣。本名抄合。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招讨司人。女真族。粘割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教授、主簿,累迁河北大名提刑知事、泰定军节度副使、德兴治中、宣德州刺史。贞祐元年(1213)十二月,以礼部郎中摄国子祭酒。翌年,改户部侍郎,历沁南、河平、镇南、集庆、汾阳军节度使。四年,改昭义军,充潞州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入为工部尚书。以攻宋有功,权元帅左都监,守晋安府(治今山西新绛县)。翌年,蒙古军攻晋安,城破,与府官10余人皆死。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见“东科尔·达瓦坚赞”(520页)。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650唐代东突厥贵族。※突利可汗族人。阿史那氏。世为小可汗,建牙金山(今阿尔泰山)之北。贞观四年(630),颉利可汗败亡后,被突厥余众推为大可汗,臣于薛延陀。为人沉果有智谋,为薛延陀可汗夷男所忌欲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塔海绀卜”(2161页)。
见“大宁路”(81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审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所据的成文法。源于吐蕃之六种大法,后经西藏历代执政者整理,编成一套政教合一以维护农奴主利益为主旨的等级森严、科条分明的法典。分两种:一为“却尺母”(藏语音译,意为喇
1628—170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尚书彻尔格子。初任侍卫。顺治十七年(1660),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八年,擢工部尚书、议政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镶黄旗蒙古都统。八年(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