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喜和平安定的人”。他称撒梅、明朗。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路南、泸西、丘北、弥勒、陆良、罗平、宜良、武定等县和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明中叶至清同治前保安族社会基层组织村坊的头人。由当地地主豪绅担任。明末清初,居保安城外保安人聚居区下庄的居民,分属4坊,每坊设头人1人,总称“四坊头”。又因分属4个马姓家族,故又称“四坊马家”或“德让
亦称唱玉日。“玉日”,古突厥语,意为“诗歌”。撒拉族用汉语唱的一种山歌。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历史悠久,早在清乾隆年间(1736—1795)编修《循化志》时,就记载了一首当时流行的撒拉花儿。因受当地藏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察罕山卫,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爱珲)北有察罕峰。
1238—1279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怜真。出身于藏地区(后藏)萨迦款氏家族。幼从异母兄※八思巴学法,取名亦邻真坚藏。八思巴在大都(今北京)任帝师时。他曾任萨迦寺住持,亦曾赴大都谒元世祖,
即“交河古城”(876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老姑娘”。详见“敲哈毛”(2462页)。
新疆塔吉克族民族乐器之一。塔吉克语音译,弹拨七弦琴。以杏木制成,形制比※热朴甫大。也是以羊肠线为弦,没有品,定弦多为#D1#FBB#FBB (从里到外)。音调低沉,不常用。据说它是代表“胡大”的声音。
见“柔然国师”(1781页)。
傣语音译。云南傣族古代秤银子的计量单位。“罢”相当于3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