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剌速没辇
见“都赖水”(1816页)。
见“都赖水”(1816页)。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亦作“撒达”,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老人”之意。金初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阿注阿之次甥即名撒达。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古地名。高句骊据有辽东地区后筑。为高丽国西境最重要军镇。故址今一般认为即今辽宁抚顺市北高尔山山城,但旧说纷纭:或说在今辽宁新宾县城北;一说在该省开原或新民县境;明代更有人指在今大连市金州区。乾封二年(
1893—1945蒙古族抗日将领。又名奇金山。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旗人。出身于台吉贵族家庭。在本旗任官职时兴办工厂、学校,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提高文化教育。抗日战争时期,反对国民党反共活动,与陕北工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亦称目田、职田、薪俸田。古时无印记的壮族土官、土目,如权州、监州、同发遣、权发遣等所分得的田地。免税赋徭役,征调治下的土民替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云南彝族一支阿细(阿西)人的传统民间歌舞。亦作“阿西跳月”、“跳乐”。盛行于弥勒、泸西、路南彝族自治县。为青年男女进行社交活动和中老年娱乐活动的主要形式。每逢火把节、春节等喜庆日或农闲时,在草坪、空地
即“昆邪王”(1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