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越里笃”(2191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即“慈善夫人”(2407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木垒、巴里坤两自治县。少数分布于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人口1111718人(1990年)。先世可追溯至公元前1世纪的乌孙及
清乾隆开始以满洲旗兵拨补绿营千总。营千总,正六品,六年任期。乾隆元年(1736),继满员外任绿营要职之后,又重定满员(蒙古旗员占用满缺)外补绿营官缺即由满汉两家分成之制(大致于沿边省分,七三分任;内地
即“术堵”(490页)。
或作僧人功德司,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住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6接住纳言处、6承旨、2都案、6案头。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
见“契苾明”(1565页)。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